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4民初41813号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与广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2022-01-28 17:57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1813号


广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1813号原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广州沃福模具有限公司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18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1656.41元,减半收取为828元,由原告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负担(已付)。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程韵珊、卢鸣
电话:020-83009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