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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3282号广州凯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邝健栋、黄月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2022-01-28 17:56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3282号


邝健栋、黄月珠:

  本院受理(2022)粤0104民初3282号原告广州凯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邝健栋、黄月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请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日的物业管理费4162元(每月按25元/平方米×涉案商铺建筑面积的标准计算)及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日期间所拖欠物业管理费所产生的违约金688元(从2017年7月1日起计至2020年4月30日止,按每日应交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一标准计);2.请依法判令被告支付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日公摊水电费1791元(每月按10.8元/平方米×涉案商铺建筑面积的标准计算);3.请依法判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的举证期和答辩期均为送达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13日14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伍颖妍、刘敏
电话:020-83009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