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29561号
恩藏戈:
本院受理原告王铁山诉被告恩藏戈、黄丽霞、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三在其承保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赔偿额内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18957.48元(详见《原告损失清单》);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对上述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正式道歉;4、判令三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详见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均为送达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28日 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33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陈婉君、王醒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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