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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3570号广懋纺织兴业有限公司与曾莉娟、郭忠兰买卖合同纠纷

2022-01-28 16:45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3570号


郭忠兰:

  本院受理原告广懋纺织兴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曾莉娟、郭忠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合计人民币484633.39元(汇率按照2021年8月19日查询的汇率换算,1新台币=0.2323人民币)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为人民币56927.16元(以货款人民币485786.92元为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8年10月24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该部分逾期付款利息为人民币18857.55元;以人民币484633.39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从2019年8月19日起计算至2021年8月19日,暂为人民币38069.61元,并顺延至两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详见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移送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陈婉君、王醒跃
电话:020-83009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