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再10号
张曙亮:
张曙亮:
本院受理原告张曙亮诉被告欧子龙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再10案],原告张曙亮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利息共为7200元,2017年6月22日至判决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暂共计为672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为的2022年3月15日上午9点15分,地点为本院审判庭第三十一法庭,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潘宇、李晶
电话:8300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