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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再10号张曙亮与欧子龙民间借贷纠纷

2022-01-27 17:3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再10号


张曙亮:

  张曙亮:

  本院受理原告张曙亮诉被告欧子龙民间借贷纠纷再审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再10案],原告张曙亮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利息共为7200元,2017年6月22日至判决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暂共计为672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为的2022年3月15日上午9点15分,地点为本院审判庭第三十一法庭,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潘宇、李晶
电话:8300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