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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恢157号梁兆敏与任祐玱借款合同纠纷

2022-01-27 17:3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恢157号


任祐玱: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恢157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

  一、裁定拍卖位于海珠区永翠路10号304房的50%房屋产权份额。

  二、裁定拍卖位于海珠区翠和街7号903房的50%房屋产权份额

  三、裁定拍卖位于海珠区永翠路10号1203房的50%房屋产权份额。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官芸芸、龚琳琳
电话:020-8300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