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0)粤0104民初7037号丘苑强与GABALLA TAMER ALY ABDELHAMID、MOUSTAFA MOHAMED HUSSEIN AMIN SULTAN、广州市纽凡德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2022-01-27 17:50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粤0104民初7037号


广州市纽凡德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丘苑强与被告GABALLA TAMER ALY ABDELHAMID、MOUSTAFA MOHAMED HUSSEIN AMIN SULTAN、广州市纽凡德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广州市纽凡德贸易有限公司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1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陈永华、钟伟标
电话:8300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