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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执8830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与代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01-27 17:50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执8830号


代玲: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与被执行人代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104民初3390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本院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上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桂洲大道东3号创富大厦1座1321房以清偿债务。现已通过网络询价方式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均价为1244115元。本院将按照评估价1244115作为拍卖保留价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如果流拍,则下调20%即995292元作为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变卖保留价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变卖。请收到通知后到本院领取拍卖裁定、询价报告等材料。上述房屋权属人、使用人等如有异议, 请及时书面提出,否则本院将通过上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变卖。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陈本聪、何子洋
电话:020-8300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