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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194号广州皓晟置业有限公司与李虹与茹文锦、江少芬、茹智军、钟晓梅、广州泓辉盈泰投资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022-01-27 17:44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194号


江少芬、茹智军:

  本院受理广州皓晟置业有限公司与李虹与茹文锦、江少芬、茹智军、钟晓梅、广州泓辉盈泰投资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张丽、徐浩龙
电话:020-83009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