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9226号
侯义强:
本院受理(2021)粤0105民初29226号原告王少华诉被告侯义强、侯立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各被告赔偿原告因本次事故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用合计28198.21元。
2:由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现因被告侯义强,(男,1975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龙山县民安街道老城社区汤家沟2巷25号廉租房6栋2单元301室)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本院向侯义强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3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8法庭适用一审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日报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林丽娜、黄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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