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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2665号原告邢晓萍与被告管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2-01-26 17:28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管军:

本院受理(2022)粤0104民初2665号原告邢晓萍与被告管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追讨被告欠原告的全部欠款及利息,欠款共计52023元,利息按照欠条落款时间计起,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计费标准。如被告不能按期返还所有欠款、利息须加倍支付给原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30日9时15分在本院236法庭(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二二年(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主审法官:杨斯淼 电话:020-8300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