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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5民初443号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与倪莉、彭备战、陈锡江、中油洁能(珠海)石化有限公司、广州市熥泰燃料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22-01-25 17:23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443号


倪莉: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陈锡江、广州市熥泰燃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熥泰公司”)、中油洁能(珠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油洁能公司”)、倪莉、彭备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22)粤0105民初4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陈锡江、被告熥泰公司共同向原告清偿本金人民币39,747,477.50元;二、判令被告陈锡江、被告熥泰公司以39,747,477.5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款项借出之日起实际偿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暂计至2019年7月31日,合计12001230.98元。其中:9,977,477.50元自2014年7月8日起计,9,970,000元自2014年8月7日起计,9,970,000元自2014年8月27日起计,9,830,000元自2014年9月16日起计。);三、判令被告中油洁能公司对被告陈锡江、被告熥泰公司在本案中的全部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判令被告倪莉、被告彭备战对被告陈锡江、被告熥泰公司在本案中的全部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五、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26日 14时30分在本院第30法庭A603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 并网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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