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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1030号广州市泰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均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开庭公告

2022-01-25 17:50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1030号


佛山市均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市泰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均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

  原告诉请本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868781.72元及该款自清偿日2021年12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七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4日14时30分在本院211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郭雪、叶芝彤
电话:020-83009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