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10040号
李成山:
本院受理的广州市晋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李成山、何茂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何茂壮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上诉人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21)粤0105民初10040号民事判决书;2、请求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广州市晋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3、请求依法判令由被上诉人广州市晋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因你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简扬生、何禧莹
电话:8300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