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7625号
广东鑫兴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建设大道2-4号红星美凯龙五楼D09):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融汇典当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大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鑫兴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7625号],上诉人广东大安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就(2021)粤0105民初276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一份。上诉请求为:
撤销(2021)粤0105民初276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支持上诉人在原审中所提出的诉讼管辖异议。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伍婧楚
电话:3447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