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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10877号河北星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吴婷合同纠纷

2022-01-24 17:43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10877号


吴婷: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星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婷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108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0万元;(二)判令被告承担因本诉讼产生的律师费5000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诉讼产生的公证费31200元;(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次诉讼及财产保全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3月18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周利平、李艳丹
电话:83005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