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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763号原告中睿智慧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邹宁、张凯、郑倩文、鲍晓东、深圳市欣新时创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22-01-24 17:47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763号




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邹宁、郑倩文、鲍晓东:

本院受理(2022)粤0104民初763号原告中睿智慧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邹宁、张凯、郑倩文、鲍晓东、深圳市欣新时创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被告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剩余租金785000元;被告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94.52元;被告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2500元;本案诉讼费、律师费15000元等费用由被告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被告邹宁、张凯、郑倩文、鲍晓东、深圳市欣新时创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和举证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4日9时15分在本院236法庭(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二二年(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主审法官:杨斯淼 电话:020-8300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