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2)粤0104民初3294号郭子东与京和(广州)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盛传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培庄、黄醒合同纠纷

2022-01-24 15:57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3294号


京和(广州)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盛传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培庄、黄醒:

  本院受理(2022)粤0104民初3294号原告郭子东诉被告京和(广州)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盛传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林培庄、黄醒 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判决立即解除原告与被告一京和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签订的《物业收益权转让 合同》、及原告与被告二盛传鑫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签订的《经营服务合同》;2、判令被告一京和公司、被告二盛传鑫公司、被告三林培庄和被告四黄醒共同向原告退 还已付款项213040元及利息;等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你们)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8日16:00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3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周鸿明、黄冰
电话:020-8300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