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4民初1800号
张佰圆:
本院受理的黄杰飞与张佰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110000元及逾期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 2022年4月25日09时30分在本院223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刘婷、伍耀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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