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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1)粤0104民初44778号
黄木鸿:
本院受理原告叶子强与被告黄木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4民初447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叶子强撤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向你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李凡、朱姝电话:020-83009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