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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2752号林良才与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黄志贤、黄锐照劳务合同纠纷

2022-01-21 16:59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2752号


黄志贤(男,1968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大埔县枫朗镇王兰村大屋下):

  本院受理原告林良才诉被告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黄锐照、黄志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5民初22752号],原告起诉请求:1、被告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拖欠的劳务费20015元;2、被告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垫付的报销费用39851.17元;3、被告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黄锐照、黄志贤就上述劳务费和报销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6月30日9时15分在本院生态城人民法庭第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通过大洋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彭峻峰、钟燕琴
电话:020-8944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