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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4694号广州一零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唐利亮租赁合同纠纷

2022-01-21 16:59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4694号


唐利亮: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一零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利亮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被告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46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唐利亮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一零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4498元;

  二、驳回原告广州一零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广州一零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6元,被告唐利亮负担19元。上述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同意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将其应负担的受理费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董广绪、冯天欣
电话:8300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