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5600号
赵秉义:
本院受理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与赵秉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5600号民事判决书,判项如下:被告赵秉义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清偿货款4710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付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违约金,以及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计付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给原告。本案受理费573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茹锐红、郭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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