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撤2号
刘爱兰、刘韬:
本院受理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刘爱兰、刘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于2021年11月22日作出(2021)粤0104民撤2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不服本案判决提交的民事上诉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伍丽娜、朱慧
电话:020-8300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