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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9563号陈妙青与广州市杰伟体育有限公司、黄杰伟、林妙贤服务合同纠纷

2022-01-20 17:3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9563号


黄杰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妙青诉被告广州市杰伟体育有限公司、黄杰伟、林妙贤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广州市杰伟体育有限公司的会籍协议(3388元)、私教健康服务合同(11111元与24999.5元),被告广州市杰伟体育有限公司退还会籍协议款项3388元、私教健身服务款11111元、24999.5元,被告黄杰伟、林妙贤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2年3月31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并依法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许丽群、程琛琦
电话:8300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