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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2)粤0105执恢103号
李伟文: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恢103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105执恢103号执行裁定书一份,内容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李伟文名下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雅源南路108号901房的屋内物品一批。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淼、范莉芬电话:3227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