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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19)粤0105执恢1242号
李伟文:
本院在执行(2019)粤0105执恢1242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广州诚安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穗诚评【2021】360号评估报告书一份,内容如下:
案件所涉及被执行人李伟文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雅源南路108号901房屋内的一批物品的评估价值为8797.8元。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淼、范莉芬电话:3227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