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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2411-2443、2445-2460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广州分中心诉你们(被告)信用卡纠纷四十九案

2022-01-20 17:53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2411-2443、2445-2460号



郑琼旭、高晓升、陈楚如、黄敬、杨宇明、李巍巍、林文斌、唐美兰、董俊武、陆树文、李洪术、潘祈珲、贺伟平、谢王庭、马秦美、李亦明、薛晓玲、周奇、梁锦标、何春丽、陈陆鹏、黄结莹、蔡志伟、丁文、黄家友、陈世彬、余芬君、邱颖颖、陈建忠、张广丰、陈斌、林春富、黄胜威、陆灶洪、胡晓浪、李绍明、李应强、吴景堤、许珩、陈福雄、谭世喜、杨海存、张媛、潘蝶连、曹飞、陈晓燕、梁均平、刘光校、龙群:

本院受理(2022)粤0104民初2411-2443、2445-2460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广州分中心诉你们(被告)信用卡纠纷四十九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至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标准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举证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上述案件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1号)23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汤法官、史助理 联系电话:020-83009588、020-8300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