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23594号
广州泽经继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1)粤0104民初23594号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Grand Un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与被告广州泽经继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锋利制线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广州泽经继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4民初235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0元,由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如不服本判决,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联系人:欧阳福生、叶荣幸
电话:020-83009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