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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2740号冯弟文与欧阳贰女物权保护纠纷

2022-01-19 18:0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2740号


欧阳贰女:

  本院受理冯弟文与欧阳贰女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冯弟文向我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其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我院于2022年1月18日作出口头裁定,准予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本案到此审理完毕。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李晓阳、李敏燕
电话:02083005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