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26678号
神州环球(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宇欣与中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神州环球(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经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6678号民事裁定书,主要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原告王宇欣的起诉。本案本诉受理费2273元,退还原告王宇欣。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曹子彦、冯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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