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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1)粤0105执11661号
林利芳: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11661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法律文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黄学文、蔡燕红电话:020-83005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