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5民初19904号
送巢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市澳米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黄选吉、送巢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第三人吴智杨、罗加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199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退还货款24.3万元,并从2020年4月17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4.05%计算利息给原告。本案诉讼费7820元(其中受理费5800元,保全申请费2020元),由你司负担。本判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许丽群、程琛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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