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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11661号执行案庄德强与林利芳买卖合同纠纷

2022-01-19 17:47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1661号


林利芳: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11661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执行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法律文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黄学文、王智超
电话:020-8300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