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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0099号谢丽菊、黄伟皆与黄亚妹、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郭剑辉、广东微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22-01-19 17:22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0099号


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郭剑辉:

  本院受理谢丽菊、黄伟皆与黄亚妹、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郭剑辉、广东微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00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谢丽菊、黄伟皆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6254元,退还给原告谢丽菊、黄伟皆;财产保全费4870元,由原告谢丽菊、黄伟皆共同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简扬生、何禧莹
电话:8300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