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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8117号刘婉珊与广州宗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翀翾贸易有限公司、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运骏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22-01-19 17:2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8117号


广州宗翰贸易有限公司、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运骏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婉珊诉你们合同纠纷,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诉请:1、被告一宗翰公司向原告支付本金80万元及最后一期收益18630.15元;2、被告一现给原告支付违约金;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8000元由被告一承担;4、被告二三对上述诉请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0日09时15分在本院生态城法庭第4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林湛河、谭颖诗
电话:34476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