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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21666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罗进罚金

2022-01-19 17:2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21666号


罗进:

  本院移送执行被执行人罗进罚金一案【案号:(2021)粤0105执21666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限制消费令、失信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其中限制消费令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徐萍、陈康英
电话:020-83005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