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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4民初3978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与李亿征、李小娥、陈春沐、李晓娥借款合同纠纷

2022-01-19 15:20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粤0104民初39788号


陈春沐:

  本院受理(2019)粤0104民初39788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与被告李亿征、李小娥、陈春沐、李晓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陈春沐(女,1937年6月8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104民初3978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李亿征、李小娥、陈春沐名下合计价值1087936.95元财产的查封、冻结。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方。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杨银桃、刘敏
电话:020-83009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