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04民初49100号
奇业游乐设备(南京)有限公司、区惠芬、广州市海珠区爱童玩具租赁服务部: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9100号原告曾宪敏与被告奇业游乐设备(南京)有限公司、区惠芬、广州市海珠区爱童玩具租赁服务部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奇业游乐设备(南京)有限公司、区惠芬(女,汉族,1970年6月26日出生)、广州市海珠区爱童玩具租赁服务部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91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曾宪敏撤回起诉处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程韵珊、卢鸣
电话:020-83009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