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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104民初2150-2172、2174-2178、2180-2186、2188-2204、2206-2223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公司诉你们(被告)信用卡纠纷七十案

2022-01-18 17:22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4民初2150-2172、2174-2178、2180-2186、2188-2204、2206-2223号




邓智玲、高智华、肖攀、邓颂茵、蔡胜炎、廖俊杰、麻信权、徐敬芬、黄启杰、陈云鹏、朱介、齐振华、马逢运、李伟进、李建华、罗海仪、蔡晓辉、陈海龙、陈开军、邓舒、何燕萍、胡爱梅、胡绵锐、黄志明、梁晓林、林宗龙、刘燕辉、戚映雯、王丰、王俊成、徐经孝、徐清妹、杨明胜、杨素英、余端清、张焕楷、张艳、周景纯、周云娇、向亮、陈佩玲、闵峰、刘晓明、方礼达、黄亮、许福伟、苏晓洁、谢兵、林佳辉、胡满芬、朱均汉、石瑜、吴京哲、林海、李观海、黄立金、刘小英、林智博、刘秀玲、邓增凤、张乔森、周钦溶、关则兰、邓敬文、刘小冰、黄金明、许剑泉、郭鹏、何宝丽、欧阳笑影:

本院受理(2022)粤0104民初2150-2172、2174-2178、2180-2186、2188-2204、2206-2223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公司诉你们(被告)信用卡纠纷七十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 1、被告向原告清偿信用卡透支欠款本金、利息、手续费等,并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利息/交易手续费等至所有欠款清偿之日止;2、被告向原告偿还因本案支出的前期律师费;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举证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上述案件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1号)3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二O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刘法官、林助理 联系电话:020-83009583、83009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