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越秀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4民初43746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通支行与梁碧玲信用卡纠纷

2022-01-18 17:12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3746号


梁碧玲: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3746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通支行诉梁碧玲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4民初43746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2021)粤0104民初43746号案件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通支行撤回起诉处理。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蔡静峰、马树婷
电话:020-83009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