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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098号广东银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神之水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神之水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林超、林畅、林爽追偿权纠纷

2022-01-18 17:07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098号


林超、林爽: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银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神之水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神之水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林超,林畅,林爽追偿权纠纷一案,现被告广州神之水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服(2021)粤0104民初409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公告送达被告广州神之水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副本,其上诉请求为:撤销(2021)粤0104民初409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关于利息计算的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杨婷
电话:020-83009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