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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民初20312号谢丽菊与黄亚妹、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李云、广东微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22-01-17 19:00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民初20312号


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8-24号三层B04室):

本院受理谢丽菊与黄亚妹、广东浚鼎旗通担保有限公司、李云、广东微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5民初203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谢丽菊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熊丹丹、邝炜荧 (电话:020-83005435)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