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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恢1505号徐靖与刘念其他权属、侵权纠纷

2022-01-17 17:2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恢1505号


徐靖、刘念: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徐靖与被执行人刘念执行案【案号:(2021)粤0105执恢1505号】, 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其中恢复执行通知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韩寒
电话:8300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