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院公告 > 海珠区区法院公告专栏 > 正文

(2021)粤0105执14321号执行案李耀光追缴受理费

2022-01-17 17:2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4321号


李耀光: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9280号追缴受理费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下列裁判文书:

  (√)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扣留、提取】

  ( )执行裁定书【拍卖】

  ( )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判文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黄学文、王智超
电话:020-8300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