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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18166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邝磊受理费

2022-01-17 17:28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18166号


邝磊: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18166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周博
电话:8300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