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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8896号原告陈健伟诉被告周涛、赖荪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2022-01-17 18:16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8896号




周涛:

本院受理(2021)粤0104民初48896号原告陈健伟诉被告周涛、赖荪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两被告向原告清偿材料款123047.74元及利息(从2004年7月9日始至该款项还清之日止,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和受理费3497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和举证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4日9时15分在本院236法庭(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二二年(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主审法官:杨斯淼 电话:020-8300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