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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4民初44381号王强、李毅与广州越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2-01-17 18:15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4民初44381号


广州越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强、李毅与被告广州越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0104民初44381号】本院已依法作出裁定。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王强、李毅撤回起诉。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龙健美、刘睿祺
电话:020-8300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