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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1)粤0104民初47324号
广东英孚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黄静文与广东英孚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4民初4732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黄静文自动撤诉处理。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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