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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20843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杨选瑞、彭璐罚金

2022-01-14 18:21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105执20843号


杨选瑞、彭璐: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杨选瑞、彭璐执行案【案号:(2021)粤0105执20843号】, 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其中结案通知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韩寒
电话:83005534